一、设备选择基本原则 环境及**性试验设备的选择应遵循以下五条基本原则: 1、环境条件的再现性 2、环境条件的可重复性 3、环境条件参数的可测控性 4、环境试验条件的排它性 5、试验设备的安全**性 二、 设备选择依据 存在于地球表面及大气层空间中的自然环境因素和诱发环境因素的种类,目前还无法统计出一个确切的数目,其中对工程产品(设备)的使用及寿命影响较大的因素不下十几种。从事工程产品环境条件研究的工程师们将自然界存在以及人类活动所诱发的环境条件整理归纳为一系列的试验标准和规范,用以指导工程产品的环境及**性试验。如指导**产品进行环境试验GJB150――*人民共和国地区*标准《*设备环境试验方法》,指导电工电子产品进行环境试验的GB2423――*人民共和国地区标准《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方法指南》等。因此,我们选择环境及**性试验设备时主要的依据是工程产品的试验规范和试验标准。 三、 温湿度箱的选择 将被试产品(元器件、组件、部件或整机)置入气候环境箱进行试验时,为了**被试产品周围气氛能满足试验规范所规定的环境试验条件,气候箱工作尺寸与被试产品外廓尺寸之间应遵循以下几点规定: a) 被试产品的体积(W×D×H)不得**过试验箱有效工作空间的(20~35)%(**选用20%)。对于在试验中发热的产品**选用不大于10%。 b) 被试产品的迎风断面积与该断面上试验箱工作室总面积之比不大于(35~50)%(**选用35%)。 c) 被试产品外廓表面距试验箱壁的距离至少保持100~150mm,(**选用150mm)。 上述三点规定实际上是相互依存和统一的。以1立方米正方体箱子为例,面积比为1:(0.35~0.5)相当于体积之比为1:(0.207~0.354)。距箱壁100~150mm相当于体积之比为1:(0.343~0.512)。 总括上述三点规定,气候环境试验箱的工作腔容积至少应是被试产品外廓体积的3~5倍。作出这种规定的理由有以下几点: 1〕 被试验件置入箱体后挤占了流畅的通道,通道变窄将导致气流流速的增加。加速气流与被试验件之间的热交换。这与环境条件的再现不符,因为在有关标准中对涉及温度环境试验都规定试验箱内试验样件周围的空气流速不应**过1.7m/s,以防止试验样件和周围气氛产生不符合实际的热传导。 2〕 气候箱工作腔内环境参数〔如温度、湿度、盐雾沉降率等〕的精度指标都是在空载状态下检测的结果,一旦置入被试验件后,对试验箱工作腔内环境参数的均匀性将产生影响,试验件占有的空间越大,这种影响也就越严重。实测试验数据表明,流场中迎风面与背风面的温差可达到3~8℃,严重时可大到10℃以上。因此,**尽量满足a〕、b〕两项要求,以**被试产品周围环境参数的均匀性。 3〕 根据热传导的原理,箱壁附近气流的温度通常与流场中心温度相差2~3℃,在高低温的上下**,还可能达到5℃。箱壁的温度与箱壁附近流场的温度又相差2~3℃(视箱壁的结构和材料而定)试验温度与外界大气环境相差越大,上述温差也越大,因此,距箱壁(100~150mm)距离内的空间是不可利用空间。